根据研究生院《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》和《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要点》的文件精神,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
一、成立奖励与资助工作小组
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,教授委员会主任、系室主任、党政办、行政办教师、研究生辅导员、研究生教学秘书、研究生代表为组员,组成奖励与资助工作小组。
组长:黎明艳、王际睿
副组长:王强(纪检监督员)、杨峰
成员:樊高琼、吴卫、蒲至恩、陈华保、唐宗祥、苏顺宗、汤瑞瑞、郑亭、任笔(秘书)、代承东(博士代表)、李紫菱(硕士代表)
二、成立评选材料认定小组
学院成立由研究生管理主管领导任组长,教授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、系室主任、研究生辅导员、研究生教学秘书为组员,组成评选材料认定小组。
组长:王强
副组长:唐宗祥
成员:樊高琼、吴卫、蒲至恩、陈华保、郑亭、任笔(秘书)
三、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相关日程安排
9月22号前申请人提交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毕业生、省级优秀毕业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材料至7-409办公室。硕士以小班为单位上交,电子版相关材料发送至助管王柏QQ邮箱(907666974@qq.com)
9月24号下午优秀研究生干部答辩评选。申请人提前准备3分钟以内的PPT进行陈述,2分钟提问。
9月26-27号优秀研究生、优秀毕业生、省级优秀毕业生投票表决,院网公示荣誉称号结果。
四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相关日程安排
9月18号公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。
9月28号前申请人提交评选材料至7-409办公室。硕士以小班为单位上交,博士单独上交,电子版相关材料发送至助管王柏QQ邮箱(907666974@qq.com)
10月7号前硕士小班由班委初审评选材料,并将材料、排名以及核算分数小班内公示。
10月11号前学院评选材料认定小组审定评选材料及分数,并进行公示。
10月13-15号学院评审表决,并进行院网公示。
五、联系方式
研究生管理办公室:86291859 纪检督察电话:86290866
附件:荣誉称号评选汇总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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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17日